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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60 F 12
浙 江 制 造 团 体 标 准
T/ZZB XXXX—XXXX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
Header boxes of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布
目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瑞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宁迈特光热科技有限公司、海宁伊诺电气有限公司、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海宁市太阳能行业协会、浙江省太阳能光热标准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建平、韩雷涛、骆丹煦、徐伟、沈斌、王彦锋、李萍、孙迈龙、虞建忠。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XXX。
本文件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标记、符号与单位、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文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等。
本标准适用于太阳能热水工程中真空管集热器所用的联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B/T 32024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
GB/T 4271 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581 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
GB/T 24798 太阳能热水系统用橡胶密封件
GB/T 12936-2007 太阳能热利用术语
ISO 9806:2017 Solar energy — Solar thermal collectors — Test methods
3 术语和定义
NB/T 3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与标记、符号与单位
4.1 分类与标记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分类与标记按NB/T 32024中4的规定。
4.2 符号与单位
按GB/T 17581-2007 的规定。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应具备进行产品加工生产所需的数值建模、数控冲孔、自动成型工艺设计开发产品结构、外观的能力。
5.1.2 应具备产品功能改进和新产品持续开发的能力。
5.1.3 具备零部件互换的设计能力。
5.2 材料和零部件
产品材料和零部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应选择环保材料。推荐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节能标志产品要求及“有害物质管理清单”控制要求的材料和零部件。
5.2.1 内胆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高温性和耐腐蚀性,其耐热温度不应低于250℃,进行中性盐雾试验72小时应明显无腐蚀;
5.2.2 密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柔韧性、耐高温性和耐腐蚀性,应符合GB/T24798的要求;
5.2.3 保温材料不得使用石棉和含有氯氟烃化合物(CFCs )类的发泡物质;耐热温度应不低于200℃;
5.2.4 焊接材料应达到使焊缝熔敷金属与母材强度、塑性和韧性相适应;
5.2.5 应具备相同零部件互换性的能力。
5.3 工艺与装备
5.3.1 联箱内胆和外壳的加工应采用机械自动成型工艺。
5.3.2 应具备进行环保处理能力,配备环保处理设备,生产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5.3.3 应具有产品及零部件的全套设计图纸,以指导产品及零部件的批量生产,及保证产品停产后因质量问题需再次生产的需求。接口螺丝、固定支架,应采用行业通用规格。
5.4 检测能力
应配备测压试漏机、电子天平、螺旋测微仪检验设备,具备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中的耐压、外观的检测能力。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
6.1.1 联箱外部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划痕、无裂痕、无污垢和其他缺陷。外形标注尺寸与实测尺寸的偏差 不应超过±3mm。零部件易于更换、维护和检查,易固定。联箱涂层颜色应均匀,不起皮、无龟裂和剥落。隔热体应填塞严实,不应有明显萎缩或膨胀隆起现象。
6.1.2 进水口和出水口应有清晰的标志,标志不应标在可更换的部件上,如采用颜色作标志,则蓝色表示冷水的进口,红色表示热水的出口。进水口和出水口宜用箭头表示水流的方向。如果联箱设置了内置温度传感器接口,温度传感器接入口应圆整,便于温度传感器插入,接口点应有显著的标识,接口点与主流道的位置关系应在说明书上明确。
6.1.3 应在产品明显位置设有清晰、不易消除的标志。产品标志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家;
b) 产品名称;
c) 商标(适用时);
d) 产品型号;
e) 工质类型;
f) 工作压力;
g) 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6.2 内胆
6.2.1 非承压联箱内胆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3.1的要求,冲孔后拉伸端与密封件的接触面宽度不小于2.5mm。
6.2.2 承压联箱的内胆(主流道)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3.2的要求。
6.3 保温层
6.3.1 联箱保温层的材料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4.1、5.4.2的要求。
6.3.2 联箱保温层的最薄处厚度应大于 45mm。
6.4 外壳
6.4.1 联箱外壳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5.1的要求。
6.4.2 加工过程中联箱外壳的中心孔间距应与联箱内胆或主流道的中心孔间距一致,装配前最大误差不应超过0.1mm。
6.5 密封件
密封件应符合GB/T24798要求。联箱密封件材料经24小时230℃热老化后不应出现萎缩、脆裂、碳化等损坏。
6.6 接口
联箱接口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7的要求。
6.7 紧固件
连接联箱与支架用的紧固件应符合NB/T 32024-2014中5.8的要求,内置于保温层内的螺栓应设置直径不小于20mm,厚度不小于0.5mm的垫片或面积不小于垫片的金属结构防止螺栓被拉出联箱。
6.8 耐压
非承压联箱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 0.07MPa,承压联箱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 0.7MPa。
6.9 空晒、外热冲击、内热冲击、耐冻、耐负压冲击
应符合 GB/T17581的要求,耐负压冲击压力不应小于0.01MPa。
6.10 水质
联箱排出的热水水质应符合 GB/T17581的要求。
6.11 压力降落
应给出承压联箱的压力降落曲线。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查
按NB/T 32024-2014中6.1的规定进行。
7.2 内胆
按NB/T 32024-2014中6.2、6.3、6.4的规定进行。
7.3 保温层
按NB/T 32024-2014中6.5的规定进行。
7.4 外壳
按NB/T 32024-2014中6.6、6.7的规定进行。
7.5 密封件
按 GB/T 24798的规定进行,另对密封件制成品用热老化试验箱在230±5℃条件下,热老化24小时,冷却后检查密封件出现萎缩、脆裂、碳化等损坏情况。
7.6 接口
按NB/T 32024-2014中6.8的规定进行。
7.7 紧固件
用精度不低于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联箱紧固用的螺栓和螺母及垫片直径和厚度。
7.8 耐压
按NB/T 32024-2014中6.9的规定进行。
7.9 空晒、外热冲击、内热冲击、耐冻、耐负压冲击
按GB/T 17581中的规定进行,耐冻按ISO 9806中15的规定进行。
7.10 水质
按GB/T 17581中的规定进行。
7.11 压力降落
按GB/T 4271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1进行。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要求 | 试验方法 | 检验分类 |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
1 | 外观 | 6.1 | 7.1 | √ | √ |
2 | 内胆 | 6.2 | 7.2 | √ | |
3 | 保温层 | 6.3 | 7.3 | √ | √ |
4 | 外壳 | 6.4 | 7.4 | √ | √ |
5 | 密封件 | 6.5 | 7.5 | √ | |
6 | 接口 | 6.6 | 7.6 | √ | |
7 | 紧固件 | 6.7 | 7.7 | √ | |
8 | 耐压 | 6.8 | 7.8 | √ | √ |
9 | 空晒、外热冲击、内热冲击、耐冻、耐负压冲击 | 6.9 | 7.9 | √ | |
10 | 水质 | 6.10 | 7.10 | √ | |
11 | 压力降落 | 6.11 | 7.11 | √ |
8.3 型式检验
8.3.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3.2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h) 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i) 老产品转厂或停产超过2年恢复生产时;
j)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3.3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一定批量的产品中随机抽样1台进行,批量不应小于10台。
8.3.4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1进行。
8.4 抽样规则
8.4.1 出厂检验为全检。
8.4.2 型式检验为抽检。
8.4.3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则需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8.5 判定规则
8.5.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则产品为不合格。
8.5.2 型式检验中凡各项检验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产品。凡有一项检验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要求时,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视为该项性能检验不合格。
9 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9.1 产品标识
按NB/T 32024-2014的8.1规定进行。
9.2 包装
按NB/T 32024-2014的8.2规定进行。
9.3 太阳能热水工程联箱出厂时应随带下列文件:
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配件清单。
9.4 运输
9.4.1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并符合堆码重量极限的要求。
9.4.2 产品不得遭受强烈颠簸、震动,不得受潮、淋雨。
9.5 贮存
9.5.1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9.5.2 不得与易燃物品及化学腐蚀物品混放。
10 质量承诺
10.1 在用户遵守使用、运输及贮存的条件下,产品自交付日期起质保期为五年,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商或经销商无偿为用户进行维修或部件更换,响应时间不超过6小时。
10.2 产品保修期内,若因操作不当或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故障,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应负责保修,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免人工费及交通费,质保期满维修所需配件及人工费用按成本收取。